工伤康复期已过 还能不能继续领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1:20:17
如题
就是说医生开证明是4个月的 但四个月已过 伤还没有好 还能不能在原来这间厂继续申请领工资

视康复情况而定。如果没有康复,需要继续治疗,则可延长停工留薪期,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累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医疗期的确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要是好了应该复职了啊,要是残疾了,可以协商索赔。

你的伤没好,可以去医院继续治疗,有医院的证明材料,康复期可以延长,但是有个具体的时间限制,康复期延长了,单位还是要给你发工资的

这样有医生的著名就能领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