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两年,有孩子,房子是婚前老公全款买的,但未做婚前公证,若离婚我可以要房子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1:06:23
不是我想离婚,是我们感情不好,他打了我两次,第一次我也是认为看在孩子的份上原谅了他,但我知道一旦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他太不讲理了,我们根本无法沟通。他很看重钱,我挣的也挺多,但娘家条件不是很好,他就很怕我给娘家钱,而且还打电话骂我的父母,我真的承受不了了,我本是名教师,人也很通情达理,但现在的婚姻让我感到我的将来没有希望。我还不到30,我不能因为这样一个男人毁了我的一生,而且他的脾气随时都有可能爆发,我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孩子现在很可爱,我很舍不得,但心里的伤疤却无法愈合。我不是一个轻率的人,我也知道生活的不易,但我真的不想就这样生活下去,我怕有一天我会疯掉。他有个前妻,换有精神病跳楼自杀了。

你好!如果房产证日期是结婚前,应该属于男方财产,如果是在结婚后,或者是分期付款,而且是婚后才付清,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虽然不是共同财产,你仍然可以向法院要求分割财产的同时,适当给予自己补偿,包括房产。如果孩子判给你的话,他还要支付抚养费。

一般不行,房产证上有明确的日期,完全可证实房子是婚前财产。用不着公证。

都由孩子了~·又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怎么还想离婚~~~你也太疯狂了~~

先要孩子吧

房子是他在和你结婚之前几年买的 5年之前的算是他的婚前财产 5年后的算是你们俩的

老的婚姻法规定结婚8年以上随便什么财产都是一人一半,现在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前财产个人所有,也就是说你房子肯定1分也得不到

拿不到。。只是孩子能给你``小姐。。一夜夫妻百日恩啊。。夫妻是床头吵床尾合的```而且孩子都有了。。离婚没必要的``会给小孩带来很大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