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快没了,求求大家,谁能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5:24:51
一年前被一个朋友欺骗,我用我的房产证抵押从一个高利贷公司借了45万,我的房产证和户口本,结婚证都被押在那个高利贷公司,月息3万多,我那个朋友还了10个月利息(也就是三十多万)之后,无力再还这么高的利息,现在人跑了找不到了,那家高利贷公司要我们还利息和本金五十多万(本金45万加两个多月利息),可是我们哪来这么多钱啊?高利贷公司威胁说要把我们的房卖了,我们要是起诉到法院打官司的话能少给利息吗?因为这一年已经给了他们三十多万的利息了,打官司能不能把那已经给的那三十多万充了本金,还差多少本金和利息我们在还上。我知道法院只支持超过银行4倍的利息。
我该怎么办呀??求求哪位懂法律的人士指点迷津

1、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超过法定标准的利息无效,此前所交的所谓利息,可要求与此问题一并处理。
2、他们无权直接卖你们的房子,要卖要么得到你们的配合,要到得由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