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私自拿小礼品该当何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0:23:08
我跟同事在超市私自拿了酸奶上赠送的小礼品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已道歉并归还,但还是被处罚三百元超市的工作人员把我们带到一间房子里交给了另外的一个人,一直到最后交了钱我们都不知道那人姓谁名啥在哪个部门.我问了别的朋友,别人说超市并无处罚权力,也无法定该处罚多少钱,因为那小礼品的市场价格也就一二无,并且礼品已归还,所以他们不应该罚三百元,是这样吗?
多谢各位的回答,我们肯定是知道自己做错了事心虚所以才交罚款的,而且当时两人身上总共只有两百元,半小时后又送去一百元的。今天两人想了一下觉得不大合理所以到家乐福超市找他们去了,没找到那个人,找到的是自称主管的人,我们问他那天处罚我们的那人叫什么在哪个部门他不肯说,说是保密,让他给我们开罚款证明他也不肯。这是什么道理,敢收钱就不敢开收据,这不是敢做不敢当吗?连我们这些做错事的人都不如吗!

超市是没有行政处罚权利的,无权对你们罚款。
超市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如果真如你所说,那个小礼品价格是一二元的话,派出所一般只会对你们批评教育,不会采取其他惩罚措施。
虽然超市的做法是错误的,但你们也要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毕竟每个超市每年因盗窃产生的经济损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否则超市可能会采取通报你们单位之类的做法,影响反而不好。

超市无权对顾客做出什么处罚
超市提出的处罚决定完全属于协议性质,在对你进行处罚时,往往会让你写一份陈词,实际上是要求你同意你对此次行为的内部和解意向书,只有你在你签字后才具备法律效力。他们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对你进行经济处罚。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后,你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缴罚款。公安机关也无经济处罚权。

你们说的是对的!超市没有处罚的权利!应当找超市高层领导理论,并给予说法!不能就白白让他们捞黑钱!

我也是搞超市的,一般来说,超市罚款的标准是商品价格的5倍,超出这个标准的话就是他们过错,但总的来说,想这类的罚款一般都是保安的抽成,都是在50%以上,所以就会产生漫天要价的情况,但开收据是必须的,如果没有收据,你可以在有关部门去反映一下。

超市是没有行政处罚权利的,无权对你们罚款。<br>超市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如果真如你所说,那个小礼品价格是一二元的话,派出所一般只会对你们批评教育,不会采取其他惩罚措施。<br>虽然超市的做法是错误的,但你们也要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毕竟每个超市每年因盗窃产生的经济损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否则超市可能会采取通报你们单位之类的做法,影响反而不好。你的问题期待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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