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的小公司办照费用总共700多元,请问怎么摊销?什么时候开始摊销?要摊销几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4:45:54

新公司有开办费可以一次性记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700,不用摊销。

在财务账中,应在公司开始营业时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在计算所得税时,一般按5年进行摊销。详细说明如下:

1. 在对开办费摊销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是以第一次开发票取得收入为摊销起始时间的。所以,你现在应该在2008年12月的账中补做一笔凭证,把未摊销的开办费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如果等到在2009年的账里做,就需要调以前年度损益,太麻烦了。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

2. 在计算所得税时,开办费是从发生月份的次月开始摊销的。

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实施条例对开办费虽然没有专门的具体规定,但开办费应属于长期待摊性质,你可以按5年进行摊销。

3.由于纳税人在会计处理时应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摊销,所以在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在发生开办费当年的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以后年度的申报时,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办理执照的费用可以一次进费用的,不需要摊销。
税务允许一次进费用。

我想你是找代理垫资的,那么不可能有发票,所以无法记入费用.
如有发票,也是企业的开办费,也不需要做摊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