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了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无力执行,家属有义务代替执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5:00:06
申请了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无力执行,家属有义务代替执行吗?
被执行人因为目前无力执行而未执行法院判决,并且没有任何抗法行为,执行机构有权拘禁被执行人吗?
以上情况,如果已经被拘禁,这种趋向 强迫被执行人家属 代替执行的拘禁行为,只是“是一种督促措施”?合法?随意?玩呢?

结论:
您好!如果是有关财产刑的话,被执行人成年的话,家属只要愿意是可以代为清偿的,但不是义务

被执行人目前无法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但是要提供担保,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延缓执行期限,经证实实在没有清偿能力的,向法院申请适当减免。所以,执行机构无权拘禁,拘禁只适用于公安和检察院调查刑事案件时会用到。

法条参考: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二百一十二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补充答案:
我不清楚您这里所称的“拘禁”是否为采取措施的机关正式所称的法律术语,在民事法律里为一对人身限制的就是拘留,但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的人进行的一种处罚,拘留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

如果是被执行人的个人债务,他也没有与家属的共同财产,家属当然无义务代为执行。

如果确实被执行人没有能力执行,且一直配合,执行机构不应采取拘留错误。但实践中这个是否确无能力,要拿出确实的证据,否则人家拘留一下也是一种督促措施,很正常。

 1、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是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被执行人坐牢的,仍属于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其可以通过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代为履行。这种情况下,未按期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家属没有义务承担被执行人的个人债务,而且你们也没有权利对被执行人家属名下财产进行执行。

仅仅是无力执行,没有多次传唤拒不到庭、转移、隐匿、私自处置名下财产的行为,不能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但是,你可以在执行过程中考虑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因为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也应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