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姥出车祸死亡!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7:46:12
我姥姥在1月6日晚,在堤口大润发横过马路时,被一辆由东向西的面包撞出,抢救无效死亡,请问我门该怎么处理!
报了呀。法医验完尸了,让等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所以汽车至少要负80%以上的责任,也就是主要责任。

1、交通队勘查现场、检验鉴定,认定事故责任,如果不服接到事故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2、赔偿的问题可以申请交通队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这里向你表示哀悼!!!

没什么的,只要交警出了现场,认定了事故责任,现在你们等着肇事者赔钱

如果不服,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所有的检验报告收齐,事故认定后,如对事故认定无异议,提交调解申请,再由交警调解赔偿。如过对事故认定有异义,在3个工作日内向总队复核或者向法院起诉。

等着赔偿吧,根据责任认定计算赔偿额,在你姥姥全责的情况下可以得到交强险内的限额赔偿。你姥姥无责,则可以得到全额的赔偿。

此事交警会出事故认定,后确定各方责任,如果对方承担主责或全部责任,则对方涉嫌刑事犯罪,你们可在诉讼中提出民事赔偿要求。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按天津市2008年标准约为32万元以上)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案件较专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