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伤残鉴定机构地址在哪里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7:35:00
我妈妈坐公交车的时候受伤的,现在需要去做伤残鉴定但是不知道在哪能做?
不是工伤,是非工作时间。乘坐公交车时在公交车内受伤。

一般的大医院都可以鉴定。
1、工伤认定的时限是一年
2、工伤认定一般是单位来申报,如果单位不给申报的,职工本人及家属都可以自己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工伤认定后,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在医疗终结后才能鉴定。
4、工伤鉴定后,按照工伤鉴定的等级要求单位支付待遇。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待遇大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
5、工伤待遇按照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来支付,什么等级对应什么待遇。

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
1、填《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劳动保障部门备有);
2、提交一些有关材料:劳动合同书(复印)、本人身份证(复印)、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等。
人身伤害保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能代替工伤保险待遇。

享受工伤待遇,要经过: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的材料:
1、填一式三份《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三张相片;
2、《工伤认定决定书》、身份证明;
3、病历、诊断证明书、各种CT、X光片……
伤者带上述材料到定点医院(一般是市级以上医院)进行诊断,由二名以上主治医师写诊断意见、并签名、医院盖章。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