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办理需要什么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2:34:57
请问如果因为意外事故,亲属继承遗产,要公正的话需要哪些手续?哪些证明?
我不是需要办理遗嘱,当事人未立遗嘱就已经意外死亡,亲属需要继承其遗产

一、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本条所称“死亡证明”,是指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
  本条所称“亲属关系证明”,是指被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基层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婚姻登记证明、收养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公证书。
二、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法律依据:《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和《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您好!办理遗产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3、遗嘱书;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5、公证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既然人都因意外事故去世了,那么就无法办理遗产公证了,遗产公证是立遗嘱人本人到公证处做的公证,立遗嘱人都死了,继承人是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