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苏州何时开始会计上岗证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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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开始了
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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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08-12-26 阅读次数:4594】【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苏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苏财会字[2008]30号
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苏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我市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统一样式、统一编号规则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注册和未注册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课时
200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分为企业类与行政事业类两大类
(一)、企业类培训内容
2008年度企业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为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8个具体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为培训内容,全部为必修科目。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2.《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3.《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4.《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5.《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6.《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7.《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8.《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9.新《企业所得税法》解读
(二)、行政事业类培训内容
1.中国财会改革三十年
2.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中常见问题的评析
3.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的绩效评价
4.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