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剥夺了我们休息的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4:11:57
因行业的特殊性,公司业务以夜班为主,上班时间是21:00--05:00,中间没有休息,但可以自由掌握喝水和去厕所的时间。也有白班,时间是7:30--15:30.实行两班倒。以下是我们的排班:
白/白/夜/夜/夜/休/白/白/夜/夜/夜/休/白.....
对这个休,我们员工都觉得是拿倒班当休息,根本就是夜班倒白班,而不是休息但公司说,如果夜倒白不是休,那白倒夜就是休。我们觉得很愤怒,但又不知如何反驳,请问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

1.你们公司做法是违法的,劳动发规定一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而你们公司很明显已经48小时或以上了.

2.你们公司对于超出时间有支付加班工资么?如果没有,当然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加班工资.

3.就象一楼说的,如果你想做下去,那么就先混着吧.如果不想做了,就去劳动部门告他们吧,把你应得的加班工资和相应赔偿拿回来.

1.目前我国关于劳动法的问题,看都不用看,闭上眼睛都知道是公司违法

2.现实是:如果你还想在那个地方上班,那就接受吧;如果不愿意呆了,那就告它去。

3.法律规定一周40小时工作时间,你自己算算有没有超过。如果超过了,有没有付加班费?是不是一周休息两天?

4.我们都生活在这样的一个体制下,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