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俗单家以贿州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20:50:42
是在《粱书杨公则传》内容

把贿赂作为犯罪处罚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汉书·刑法志》即有“当斩右止,及杀人先
自告,及更坐受赇枉法……皆弃市”[7]的规定,在当时,“受赇枉法”要在闹市被被处
死,可见,古代社会对贿赂罪是严刑禁止的。其实,在古代,贿赂原本是两个字,都是指
财物和赠送财物的意思,如指财物:“以而车来,以我贿迁。”(《诗经-卫风-氓》)“
齐侯伐卫,站,败为师,数之以王命,取贿而还”(《左传-庄公二十八年》);如指赠
送财物,“献子聘于周,王以为有礼,厚贿之。”(《左传-宣公九年》) 由此而引申
为现代含义贿赂,如《粱书杨公则传》:“湘俗单家以贿州职”。《隋书炀帝纪下》:“
政刑弛紊贿货公行,莫敢正言,道路以目。”意为私赠财物而行请托,即现在我们所说的
贿赂了。由此可见,无论是贿还是赂,亦或是贿赂其意思都是赠送,即重在送[8],相当
于我们现在所说的行贿,而我们现在所说的贿赂则重在接受 ,即重在受贿,如报刊,电
视等媒体报道的,某某官员受贿多少多少而被查处,而很少听到某某人因行贿多少多少而
被查处,皆为此意,这表明贿赂主体已经由行贿转向了受贿,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合理的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