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书应该在哪个时间范围内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5:23:44
到2009年1月9号为止,我接到民事判决书是52天,被告接到判决书是32天,今天我到法院申请执行,法官说还不到日子,不能写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应该在哪个时间范围内写????
判决书上写了"款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这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关",双方都没有上诉,是不是现在就应该能申请执行了??

楼上的,民诉法早修改了,现在不论法人自然人,申请执行期间都是2年。(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5条)

申请执行起始时间:最晚收到判决的当事人收到的时间+10日+15日。往后算2年,都可以申请执行。

为题不是计算你收到的判决日子。
民事的话,判决书上写的被告支付你钱的最后期限过去了,他还没有支付,你才可以申请执行。
新<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所以别着急,判决书上面一定写明了到几月几号他仍未给你钱,你就可以去申请执行。再好好看看判决书。

补充:
这样的话,应该就是够了。
你拿着判决书到审理这个案子的法官那,跟他说明一下。
他会给你一个移送执行单,你在写一份执行申请书,到立案那把钱一交就好了。
法官要还说时间不过,你就问他到几号才够时间。
他会讲的很清楚。
不过,以我来看,时间是够了。
对了,判决书送达日期不是你收到的日期,是他收到的那天。

楼下的,我才想起来,民讼修改了。谢谢提醒。
回答已经修正过了。

为了一百分就麻烦下了哈。
问题一个个回答。
1、报到证是一个报到证(学校开的),去派出所户籍科办的时候用报到证的复印件就可以了,但是必须有迁移证的原件。原件过期了不要紧,你托托人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也是06毕业的,07年转的。虽然过期了,但是没托人都办了哦。这个问题不大。
2、迁移证是公安局办的,过期的只要好好说(去的时候,男同志塞点好烟,女同志带点零食什么的),也能办了。如果你有能力重新开,那么当然最好了。
3、第一代身份证只要没过期仍然管用的。

下面说档案问题:
1、报到证已经过期了,但是调动档案应该还可以的,只要办事人员不刁难你的话。态度一定要和蔼,送点烟什么的。这个不是行贿,因为像这些事介于可办与可不办之间,他愿意办理办也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