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施行小30年了,为何还存在那么多超生现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2:16:47
我是生活在北京城区的,5年前上大学,发现所有外地以及北京远郊区县的同学几乎都有亲兄弟姐妹,所有来北京打工的农民工朋友都有至少两个小朋友。怎么回事?难道基本国策没人执行吗?就北京城区执行吗?
我想问问各位超生的父母,你们想过没有孩子的未来?生第二个乃至第三个之前有没有想过是否有能力让孩子摆脱自己现在的境况,去改变呢?
子孙满堂??????那是封建时代大家族的产物。你以为你是大地主吗?你有什么家产留给子孙??你难道还让你的子孙种地?住工棚?每天吃清水大白菜?
你如果是大地主大资本家子孙的问题再多也不所谓,你没能力管子孙的前途,难道等你闭眼后把子孙交给政府养活??你也太自私了。
你能够保证你多生的那些孩子正常的上小学,中学,大学,乃至出国深造吗?
集中精力培养一个孩子成才比养活一大堆什么所谓你儿孙满堂要强得多。
看来农民工不值得可怜,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是观念问题...你的想法太偏激了,你指望一个文盲能有多长远的目光?你不像是来提问的,倒像是来骂街的。

避孕套避孕药还未普及到大城市以外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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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恨???????????
要是首都建在我们这里,那现在可恨的人是你们吧?
你以为你们现在的生活完全是你们自己创造的么???
你们大城市的人吃香喝辣的,还有亿万百姓生活在贫困之中,难道都是因为他们没你牛逼吗???清华北大可以低分录取你们北京本地的,对我们外地的怎么不低分录取?好政策为什么偏偏是你们先享受了才轮到我们???
社会存在许多的不公平,就导致了人们不同的想法和做法,不可能一刀子砍死!

大城市的孩子怎么可能知道为什么?

奉劝你一句,还是想想你要怎么去买房子吧,少来管这些了,小屁孩!

交了罚款就能办了

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