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到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7:51:42
北京:在一个公司上班 10月27日上班的 没有签过合同 12月19日老板以没有业绩辞退我(没有主动出面,让别的同事给我说得的),我要求辞退证明,给老板打电话,她说没有,只有一个离职申请(是自愿的那种),我被迫签了,但是到今天都没有给我工资,我怎么办?告她?公司在平谷注册的?我要去平谷吗?而且我没有合同,公司正在搬家? 我该什么办?

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过没有签订,员工则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如果自用工之日起1年内都没签订劳动合同则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建议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备案,由劳动局协商调解

你该马上去向政府(也就是劳动局)反应此类事啊,在问怎么办,你就不知道老板去那里了。
我想他们会管的,我以前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你现在还有他们公司的证件没,比如厂牌,餐卡之类的,只要你有,就绝对可以告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