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一个档案的问题,恳请大家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7:03:27
我是2008年的毕业生,毕业后与一个事业单位签了就业协议,学校把档案打到这边的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了一段时间,我感觉不太适应于是辞职了,经单位批准后,我把档案自己带着了,他们在在我的档案袋上贴了封条,盖了公章,现在我准备回老家去,但是还没有找的新的工作,那我的档案下一步该怎么办,就自己带着还是怎么搞啊?请大家指点啊,还有当时户口也签到单位这边,现在又迁回老家去了,就是不知道这个档案该怎么弄?
感谢一楼的回答,我回去把档案交到人次服务中心托管,要什么手续啊,他们会不会不接受啊?

1、带身份证就可在人才中心开户,手续不太复杂。注意,最好带着原单位的辞职证明。
2、如果暂没有找到工作单位,既然已经在自己手里了,还是先拿着好了,这样可以省一些不必要的托管费用。只要不是录用备查、不办退休手续、不入党入伍,就暂时用不着。注意不要开封。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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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的别胡说,档案这种东西能过期???人才交流中心是人事局的下属单位,是一码事。

你这情况最好是改派一下,派往你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办改派手续各地不一样,一般是在你户口所在地教育厅(是“厅”省会城市的那个)的“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办理的。

档案最好不要拿在手里,既然你准备回老家去,你可以托管到你家所在市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者人事局之类的。拿在手里可能会作废,也不能给你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