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方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5:42:32

各列次的填报
  1.第一部分,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9行。
  其中:第2行至第19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行至第19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2.第二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填报第21行至第26行。
  其中:第21行至第26行的“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据;第21行至第26行的“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3.第三部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8行。
  其中:“本期金额”列,填报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的数额;“累计金额”列,填报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的累计数额。
  各行次的填报
  1.第1行至第28行,纳税人根据其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
  实行“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第19行。实行“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1行至第26行。实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8行。
  2.第29行至第35行,由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填报。其中: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在填报第1行至第28行基础上,填报第30行至第33行。汇总纳税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只填报本表第32行、第34行、第35行。
  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一)按实际利润额预缴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收入数额,不参与计算。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成本数额,不参与计算。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本行数据与利润表列示的利润总额一致。
  4.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