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降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7:40:49
我公司是在浙江的一家电子公司,我从2004年进公司后就被派往广东的一个城市做售后服务,主要是针对我们公司最大的客户而设的售后服务,说白了就我自己一个人。从开始的1500到一年后工资加到2700,然后有固定的电话补助、住房补助、生活补助等,工资也从2005年到现在一直没有变动过,因为我是长期长驻客户公司做售后服务,一般都只有过年的时间才回公司,后来几年都没有回去过了,公司也一直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也一直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等三金。从2008年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加上客户公司本身的变化,我们的定单数量有所下降,但是还是没有改变我的工作性质。在全球金融危机面前,企业的日子也不好过,前几天突然收到公司的一个《业务员管理和销售薪酬暂行规定》的文件,原来公司要把我的工作调整到公司新项目(充电器、电源)业务部做业务,而且薪水也由原来的2700下降到1200,而且什么补贴都没有!虽然说有提成什么的,但是我看了下,条件都很苛刻,和我目前的工作状况来说,这样的工作调换的话,最终只能是被企业逼迫式辞职。目前我很茫然,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处理?还请大家支招......若是我不同意公司的调换岗位,公司开除我的话,我应该怎么去争取我自己的合法权益??
补充: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虽然也没有工资条可以作为收入的证明,但是公司每月都会按照我的文档上显示的费用清单(电子版)汇款给我,我的清单上面有显示“工资及各项补贴”。我的联系地址是:cqflyer@163.com。期待你的来信

案例:

请问公司对某员工进行调岗降薪,如果员工不认可,是否能按已降的低工资执行?如果执行了,员工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吗?因为没解除合同,是否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应该受理,应由公司内部解决呢? 6 B6 t$ u- S6 r7 W; z6 I

分析: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工作内容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从劳动法律角度来讲,调岗降薪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是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进行的。因此,原则上调岗降薪是需要得到员工同意的,如果员工不认可,就不能按已降的低工资执行。
当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公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单方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第一,员工不胜任岗位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第二,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第三,女职工怀孕,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体力要求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但是这种情况下,公司不能降低该女职工的基本工资。 : ]* z: S0 G. v/ J6 p1 q7 U1 `. O6 r
! A" |1 o) f( ?+ x* y
而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的规定,因工资发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如果员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所以,这种情况并不是贵司所理解的那样,不必然由公司内部解决。

都是没有人性的!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