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房签约的乙方是房产方还是装修公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5:16:44
买了套精装修的房子,开发商召集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质量合同,甲方为业主,乙方为装修公司,丙方是开发商,有业主就提出异议,精装修房不应该和装修公司再签合同,请教各位开发商这么做是否合法呢

绝对不能和装修公司签协议,开发商在逃避责任,如日后有装修问题,他们肯定让你找装修公司,而且肯定跑路了,北京基本上的精装修房屋都是和开发商房屋买卖合同一起签的,是合同附件

一般精装修的房子,只与开发商签,和装修公司没关系。这里面有问题。

很明显开发商在躲避风险、责任 你们业主应该联合起来 让开发商负责

如果这样签还不如自己找公司装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