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不好听,老是有人骂我,对工作有影响 可以改名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58:28
就这么多

各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我们这16岁以上就不让改了,你可以去户籍中心咨询一下。

我的名字·还不好听喔·
名字只是一保称呼·
就像是一件物品的一个名称一样·
名字是父母送给我们的第一礼物·
我们应该好好的珍惜·那怕在外人看来是多么的可笑·
因为·外人基本就是不懂·也不会理解·
对于·不懂·也不会的人·
我们不应该怪他们·
所谓的·不知者无罪·
也就是这样吧·

每一个名字·都是独一无二的·
那怕是有重名·
也是不一样的·
因为·名字的含义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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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变更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 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