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男方不同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8:16:56
我--严某生于单亲家庭,上有残疾老母亲,下有正在念书的妹,在我们乡镇属于低保户,男方是外省的,姓查,他是去年--2007年腊月在我心情特糟糕时遇见,开始对我非常好,对他有感激之情,2008年年初在他父亲的大力殷勤和催促下我盲目的选择了这段婚姻,他父亲说他们那里的风俗,定婚就要领结婚证,彩礼是他父亲提出给我的。结婚后,一直在我家生活,每天是早出晚归,问他在哪里工作,有没有发工资,从没实话,男方一次次地欺骗我,没给家里一分生活费,我作为妻子从不知道他在哪里,在一起生活两个多月后我到本市打工维持生活,母亲身体不好,需要长年看病。妹妹要上学,他对家庭不闻不问,家里家外,都要我一个人承受各种压力,大半年下来,我快要崩溃了。在2008年12月28日,在我家我说了他几句,他就和我吵架,最后把我家的玻璃大门和我家房客的玻璃柜敲碎后,一走了之,现在根本联系不到他这个人,像人间蒸发一样,这样的男人让我很寒心。我想离婚,但男方父亲不同意,要求退还结婚时给我的全部彩礼,请问我该怎样解除这段婚姻?

不同意,可以选择起诉离婚。
按照《婚姻法》规定,我国公民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是起诉离婚。在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离婚。

上述问题既然是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可以选择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先行调解,经法院调解无效,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即会判决离婚。

俩人分居一年以上的话 可以单方面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的
建议找个律师好好咨询一下

分居半年 就可以离婚,你可以查一下相关规定。法律会保护你的。

你要离婚,你的公公不同意算什么理由?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至于是否退还彩礼,你不用有顾虑,根据司法解释,男方家并没有因为给你彩礼而造成生活困难,不用退还。

到法院起诉去吧

1、很同情你的遭遇,建议动用司法程序,维护你的利益。
2、收集证据,比如对方对你实施家庭暴力,对家庭不负责任的做法【邻居证言即可】。
3、直接起诉离婚,起诉权在你手中,你的公公同意与否不影响法院的判决,即使法庭开庭审理听取意见,也听取的是你老公的意见而非你公公的意见。
4、除非对方能证明婚前彩礼给付导致其家庭生活困难,彩礼才会有适当退还【法院根据情况认定】。如果没有,不用退还的。
5、直接在你家庭所在地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被告已经在此居住一年,可视为经常居住地】。

祝你好运!

男方父亲无理由不同意你又不是和他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