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准时租金,但是超出半个月后付款,那么这份合同可不可以解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2:09:33
土地租赁合同,对方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准时付租金,但是超出半个月后付款,那么这份合同可不可以解除。

如果你没有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一般来说现在发送是不能得到支持的,除非合同对于迟延付款可以解除合同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你已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那么就要看具体发出时间如何。按照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所以,你发出的通知应当在对方付款之前,且对方付款在你催告的合理期限之后,那么解除合同肯定没有障碍的。

如果你约定了没有按时付款即解除合同的话,可以的。另外你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如不行请求法院解除,当时也没有什么损失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