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中的一个条款,福利问题,请高手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2:48:05
我是一个还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我在一个公司上了一个多月班了 现在公司要与我签合同,但是合同上面有一条我理解不透:
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职工,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乙方仅享受本合同规定的收益,不享受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

请问这样是否合法,我签了会有什么样的问题?
这个合同里面也没有提到关于休息日的相关条款 ,加薪幅度也没有

不合理,如果你签了以后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就没有了(当然是在自愿的情况下).但是如果真的闹到社保局了,只要有用工合同,单位还是应该给你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的.

这好象请的是临时工一样呀~~,即是不跟你买福利,保险,这当然不行啦,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注明工资,休息日,福利,保险,年度加薪幅度等,如做业务的,还要注明提成率,报销制度,否则以后闹得不愉快你就说不过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