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骨折索赔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5:51:58
我父亲(55岁,农民)08年7月4日晚在省道人行道上被后方行驶摩托车所撞,造成小腿脚踝和脚趾趾骨骨折,手术上了钢板固定。由于肇事者与我父亲相识,而且他当时是无证带人驾驶(且未开车灯),所以祈求我父亲不要报警,答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治疗痊愈到满意为止。(我父亲同行有三个人)我父亲心软就没有报警,送至医院治疗半个月,对方在未征得我父亲和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办了出院手术,我父亲几乎是被迫匆忙出院回家休养(当时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当时达成协议对方支付全部医药费和6个月误工费及2个月护理费,总共7400元。并且说明6个月后若不能痊愈对方继续支付误工费到痊愈为止,此后复查及二次手术费用也由对方承担。但是自从我父亲出院后对方一直不闻不问,一次未再露面。几次复查给对方电话他们态度都不好,说没时间让我父亲自己想办法自己去,以后他会来付复查费用云云。现在已经过了6个月了,复查医生说骨头长得还可以。但是我父亲的腿并未痊愈,还肿痛,站立时间稍长就会吃不消。我父亲是我们农村家庭的劳动主力,而且因为他的这次车祸让我母亲不得不承担起所有内外家务,以致本来有腿伤(我母亲小时候得过骨病动过手术,而且双侧膝盖严重骨质增生)的她也在此期间屡屡上医院。鉴于对方后来的表现实在令我父亲失望寒心,一直心软碍于情面的父亲也决定采取法律手段了。但是这起车祸我们并未报警啊,现在我父亲仍然不能正常劳作,我想继续索赔,不行的话我想我会上诉。但是不知道该如何索赔,需要哪些资料?另外,对方如果不赔要上诉的话,我们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相关程序是怎样的?谢谢了!
那么请问我父亲的情况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吗?大致程序是什么样的?谢谢了!

你们真的太好说话了。
不过现在还不晚,先去法院立案,同时到伤残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以你的陈述,你父亲应该能够构成伤残的,这是一笔不小的赔偿费用,还有三期鉴定,即:营养期,护理期和误工期,加上拆钢板的二期手术费等费用一并向法院提出。
虽然当时没有报案,没有交警的事故认定,但对方是机动车,你方是行人,法院应会酌情考虑你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