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成立的纠纷如何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6:27:56
本人很早前跟甲乙两人于香港打算成立一贸易有限公司。。经我们协商后甲方去办理其事宜。。但很久没有消息。。。然后忽然有一天说公司已经成立好了,我有30%的股份。现在要求我提供2000元人民币的注册费用。本人并无签署各种文件,和看到各种公司的资料。近几天晚上。甲乙两人拿着我的电话,被逼无奈下本人写下欠条。。甲乙还偷偷的录了音。。请问这种纠纷应如何解决?。谢谢
但是他们没有我的任何资料。我也没有签署过任何的股东或公司成立的文件,也没有写过任何的委托文件,这样他们还有可能注册我成为股东么?

这已经构成了,合伙经营的是实合同,出资也是合理的,至于你说的各种文件是同去的当事人才有权签署,委托方也就是你,当然没有签署的,要你交钱应当没错,但你要在交钱的当中,直接注明是,合伙经营***公司注册费用****元。这样一但真的注册成功了,那么后续手续自然你会看得到,要是骗你的消费钱,那么时间一长就会暴露出来,你可以凭欠条的条款有假,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权,拿回那些钱了,解决的方法就只能这样了。如果你写下的欠条没有注明是付合资注册费用,那你就拿不回来了。

深受同情

你没有签什么文件怎么可能会有你的股份呢?公司注册的资料都要三个股东同时签字的。

这样是违法的!!!我不知道楼主您跟这俩位朋友成立的这个公司是离岸性质的公司还是国内这边的实体贸易公司!在注册的时候,首先你们三位股东是要提供注册资本!如果你们的资金是政府融资的就无须自己到资了.还有你们的身份证原件(有的郊区注册复印件即可)、股东的出资比例、新公司的名称.然后还有很多注册的材料股东是必须要签署的.比如说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等...都是需要股东签字的,怎么可能您什么字都没有签署?这就说明您没有很好的意识办理公司需要注册的问题!!像这样成立起来的公司是不合法的/...您可以去投诉这俩个人的.如果是离岸公司就没有那么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