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懂法律的朋友进来(追加8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9:09:03
1.朋友A于2007年12月10日借放贷人B八万元,每月4分利息,意思就是每月利息需还3200.
据我所了解,国家截止到现在也只是落草了个人放贷条例,那么请问,在2007年12月10日个人放贷是否违法?
2.A现在只想归还本金,是否可以?
3.据B说,法院在上个月判定利息合法.那A是否可以上诉不服判决.
4.本案牵扯到什么法案,如<放贷条理>还是什么,能帮我列下吗?

对不起,只有80分,回答后全部奉上,因为放贷的那个,经常骗人害人,我好几个朋友被他骗的一塌糊涂,所以想了解下这个,如果让他收不到利息,也是算除了一害

1,自然人借贷不违法,但超出同期银行利息部分无效。
2,不可以,如果B不同意的话,,但A可以只归还银行同期利息部分。
3,可以上诉!但是B肯定在放屁,法院不可能支持这么高利息的。
4,好像民法通则里有规定吧。就是那个关于自然人借贷部分。
这种情况就通过法院解决,肯定没问题的,这种地下钱庄国家是要取缔的,如果深究,B也许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