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和押金到底应该如何支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36:46
我在去年租了一套房子,在北京近郊,房租1000元,但是取暖费用需要另掏,每年11月中旬至下一年3月中旬,总共1300元,需要一次性付清,由房东代付给物业。

房子是三个月一租,压一付三,这一轮三个月在这个月(2009年1月)底到期。----关键:房东曾和我签协议,如果我要退房,需要提前一个月告诉他,否则押金不予返还。 而恰好在1月2日的时候,她告诉我,房子要涨价。于是我打算退房,可是今天和他商量的时候,他说我没提前一个月通知,将不会退还房租。

可是,关键就在这里,房子在1月底到期,确切地说是1月25日,可是他提高房价、迫使我退房的要求是在1月2日才通知,这个期间我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在。。。合同所规定的一个月内。。。做出反应。

那么,这个房租和押金的问题,如果按照法律程序,该如何解决呢?

另一个问题是,他说我如果搬走,取暖费用将不会退还,这完全就TMD是个霸王条款,真TNND想告他。

大家帮帮我吧,我是学理科的,法律懂得很少。如果事情有进展,我会告诉大家。

1、房子租赁期限到后,是否续租需要当事人合意后才能确定,如果租金不变的情况下,你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租金变化,需要当事人协商后确定。
2、如果房东要在2月份提高房租,到时候你直接以协商不成,因为房东变更条约在先,你可以补承担违约责任。

建议:
1、暂时不要提出退租,等2月份房东提出要求提高租金时,直接拒签续租协议,这样房东就属于违约行为,应当退还你的押金、暖气等费用。
2、如果2月份后,对方既不同意退还押金且要求提高房租,直接拒交租金,等待对方起诉。
3、如果向争取主动权,可以在租赁期满后,房东提高租金【书面资料】,直接起诉法院,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取暖费。

你的租赁期限是在月底到期,如不再交租金,合同到期会终止。因此,对方应该退租金,否则你可去法院诉讼解决此事。已经交付的取暖费用,在租期之外的部分,可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