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结婚注册地提出离婚法院受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5:25:58
我姐和姐夫在浙江丽水青田登记结婚,我姐是萧山的姐夫是丽水的,由于工作原因一直分居两地,现在我姐夫在外面有人了,我姐要和他离婚,但现在我们找不到我姐夫的人,我们想在萧山提出离婚,我想问萧山能受理吗?

1、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公民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公民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可以去被告住所地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