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单位工作11年了 现在被单位辞退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8:05:38
我想请问我能够依法拿到什么补偿嘛?
好像有新的法律规定能够拿到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之类的
还有没有提前被告知单位应该也要补偿我的吧?
请有关人士指教
说明我能拿到哪些补偿金 并且给予我相应的法律条款对照
很急!谢谢大家!
还有 如果我要像单位追讨这些补偿我需要出示哪些证件和证据?
请懂的人罗列下 谢谢
1、先确认单位辞退你的理由是否合法,若合法且属于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则没有任何补偿;若合法但属于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则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合法但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则除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代通金;
2、若不合法,则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此时的经济补偿金从你进入该单位工作之日起算至辞退之日起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金);此时没有代通金之说。
3、仔细看看你的劳动合同是否有其他相关约定;
4、具体请带好劳动合同找律师当面详谈。
根据解除的理由的方式的不同,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