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人知道这个案例怎么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1:19:17
我的父亲去世5年了,在他生前在我们县公安局看守所承包了一个工程,但是我县公安局拖欠工程款42000元未还已经5年,5年内我母亲为讨要工程款花了家里的储蓄,现在我们一家三口人生活比较困难。无奈之下我的母亲将我县公安局告上法庭,一审二审判决书均已下发我母亲均已胜诉!但是我县法庭却迟迟执行不了,公安局仍然拖欠工程款,过了年我母亲准备上访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解决·希望哪位法律界人士能够伸出援助之手为我母亲指条明路!谢谢!

你们与公安局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根据最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中有关规定,如果申请执行的法院不及时的执行,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一)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二)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三)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四)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