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不是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2:30:58
我老公是一名驾驶员,08年10月21号在给私人老板开车(东风劲诺)时,被侧门挡板压断右手无名指一截,中指指尖肌肉坏死,医药费是老板全掏,交通费\伙食费是我们自己出的,我请了20天假护理.他们发了两个月工资(10\11月份),现在都09年1月份了还没发工资,我老公当时也没和他们签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1、属不属于是工伤,2、是不是要先作伤残鉴定
3、我们也算是农民工这种情况他们能不能赔付我们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4、如果打官司我们能得到多少钱赔偿。
请大家帮帮忙吧,马上过年了我们上有老下有小就靠我几百块钱怎么办呀!请大家帮帮我吧!

属于工伤~~建议去做下鉴定吧,估计是十级

如果十级的话大概有一万多点的补偿

按照规定,你老公这种情况应当作为工伤,但是需要通过老板注册地的劳动部门认定.如果是工伤,治疗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应当由老板出,当然也包括你的护理假损失了.
工伤认定只要提供能证明你老公与这个老板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就行,如老板车辆的行驶证等.当然得先作工伤认定,然后再作伤残鉴定了.是否支付一次性补助金,这得伤残鉴定以后才能对应等级确定.
这个暂时不用打官司吧,直接上劳动局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