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佛友们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8:37:39
在看过《三世因果文》后我终于明白了因果的关系还有因果报应的东西。我想问的是,一个孩子的家长所行所为会不会作用于孩子身上?或者举个例子说,父亲生时喜好亲近女色或者受他人挑唆经常与女人厮混等事,那会他所做所为会不会对自己的孩子产生某种因果报应,作用于孩子身上?如娶不上亲,无后等。假设孩子不是他父亲那样的人。

别业与共业

什么是别业呢?个别众生所造的业,只由自己单独受报的,就是别业。

但是,个别的行为,若与其他众生的行为相同,它们便会形成一股比别业更强的业力洪流,共同感应同一的环境与果报。这种共同的行为,使众生受同等果报的业,就是共业了。共业为业力相同的众生,塑造了类似的命运,使他们处于相同的生存时空里。

共业把众生带到大体相同的境地,如同一的世界、种族、国家、社会或家庭,但是他们各自所有的别业,使他们在相同背景之中,能有个别的果报差异,而这些差异,可能至为巨大。

一切众生,只能承受他自己业力带来的果报,绝未有受他人所累的事情。众生若未有如是的业力,是绝不会受到表面看来是由父母,社会、国家或种族所带来的苦或乐的。

摘录自净行法师编著《佛法——解脱的原理和行法》第八章《业力》

父母对子女是有影响的,但这影响到底会不会显现出来,还要看很多其它方面,因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相互影响是一定的.

祸殃子孙”的事,一般人多认为没有道理,因为祖先父母作恶 ,无辜的子孙却要受连累而遭殃,这样的因果法则未免有失公平。其实,所谓“祸殃子孙” 只是一句惯用语,也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它的背后有更深的道理在。
佛在出曜经说:“作恶自受其殃,无能代者。”这句话告诉我们,“自作自受”是一条因果的铁则,不可能自己作恶,却由子孙代受恶报。
依佛法因果理论来看,这种“祸殃子孙”的现象之形成,根本原因乃是由于“同业相引,共业召感,后报转为现报”所致。
所谓“同业相引”是指往世造了相同种类的善业或恶业的人,彼此间有互相成为眷属的趋向。例如往世勤于布施济贫的二人,今世成为父子,父亲赚钱致富,儿子出生于此,同享富报。所谓“共业召感”是指往世共同参与,造作同一件善业或恶业的人,有互相成为眷属的趋向。例如往世父子共同偷盗,今世父亲成为贫穷乞丐,儿子则生为乞丐之子,共同承受贫 穷之果报。所谓“后报转为现报”是指原本是未来世才要承受的恶报,由于环境中遇到相关 的缘来促发,使其恶果提早成熟,而于今世就受到恶报;或者是本应于年纪较大时才受的恶 报,提早于年纪较小时就受报。
在本章的许多例子中,造杀业的人本身未见到受恶报,是因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