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咨询--怀疑医学会鉴定结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0:29:46
各位专家:
我母亲患子宫肌瘤,去医院检查医生建议做手术切除.本来我父亲签字的是开大刀手术,后经医院医师说我母亲子宫小建议腹腔镜手术,且术后恢复快,疼痛小.为患者着想我们选取了医师的建议.
腹腔镜腹腔镜子宫切除术中,烫漏输尿管.导致腹腔积尿,肠梗阻及左侧肾积水.是否属医疗事故?还有就是医学会抽取的5位专家,在鉴定当天看了材料都说基本确定是医疗事故,为什么鉴定书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三十三条(三),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且术后腹部影像片显示的0.5*1.3mm高密度影.经多家医院医生查看说疑似金属物,但医学会却说暂不作认定!

1.腹腔镜手术很难掌握,如手术成功,则收益较大,但手术风险较大
2.如果你在腹腔镜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字,因为此术中很难避免的并发症,则在医疗上此类情况不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3.那个高密度影可能是钛夹,在腹腔镜手术中能用到的唯一的止血用具,且为常用用具,和缝线是一类用具
4.记得,现在的大部分律师没有基本的医疗常识,而一个没有基本医疗常识的律师,不管多大牌子,都不可能打赢医疗官司。

你们哪个地区的?依据 第二条及第三十三条 分别是指医院没有违反诊疗常规 照成的损害在现有的医疗条件下难以避免。依本律师看来,医学会有包庇的嫌疑。

肯定是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不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如果不服第一次的鉴定,还可以向上一级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

这有问题,可以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好了
为什么不可以加网址,有参考资料。
http://www.baidu.com/s?ie=gb2312&bs=%D2%BD%C1%C6%CA%C2%B9%CA&sr=&z=&cl=3&f=8&tn=baidu&wd=%D2%BD%D1%A7%C2%C9%CA%A6&ct=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