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回答.关于正当防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2:01:20
一个案例.某日.
A某加B某女朋友QQ寻衅滋事.
A某与B某发生口角.
A某与B某互相询问地址.(比如说我在XXX.不照你来找我的话)
随后B某在网吧上网.A某来了7 8个人手持铁棍砍刀匕首等武器.
A某拉B某往门口走.B某1个朋友跟随.(不知道B某要被砍.B某朋友是准备制止)
随后A某 7 8个人对B某和B某朋友实施伤害.
B某朋友肚子被攮了2刀.刀留在B肚子上.
B某朋友把刀拔出往前攮了1刀.造成1人重伤.B某朋友的伤是对方行凶进行时造成的.
A某打完就全跑了.
请问这B某朋友属于正当防卫吗.
B某与B某朋友都无带凶器.对方先拿刀砍的拿刀攮的.他俩会有刑事责任吗.对方又有什么责任.

此事发生5个月了。 发生的时候是奥运期间严打.
告诉我为什么是正当或者不是正当.又或者属于什么行为.
别打几个字.或者复制别人的.谢了. 攮对方是伤害进行时.

为了使公共财物 本人 他人 免受正在进行时的不法侵害 所进行的必要的合理的反击 叫正当防卫 至于是否是防卫过当要看b某的律师了

有,这不算正当防卫

不是正当防卫。楼上的讲了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人家要来拿刀子捅你的时候,你觉得会伤害到你,然后把他拿刀的手给骨折了,这就叫正当防卫。他这样也不算防卫过当,完全是聚众斗殴。
因为,虽然当事人一开始并没有打架和伤害人的意思,但是当时刀子在自己肚子上,他再拔出来去刺别人,完全不是保护自己的意思了,而是一种报复了,这是必要合理的反击吗
已经不是必要的合理的反击,就不能算是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