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5:03:56
请问在广州申请经济适用房是否必须夫妻双方均为广州户口?
如妻子未随迁,其他条件符合的可以提出申请吗?
未婚可以申请吗?
请熟知这方面的人士给予答案,感谢为盼~

广州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指南

一、购房资格条件

广州市中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对象的,可以到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

对象:广州市城镇户口,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且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

注:居住面积指厅、房的净空面积

二、购房资格办理程序

1、 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简称《审核表》)或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审核表》;

2、 填写《审核表》并到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的单位证明盖章(待业、无单位、个体经营者及私企、外企人员到街道办事处证明盖章);

3、 将《审核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交回服务窗口;

4、 市房改办住建办资格审核后在国土房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5、 25个工作日后(含公示期15天)在服务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简称《购房资格证明》)

三、申请资格审核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 申请人及其配偶和购房后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现住房证明(如:产权证、租本或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 由单位或街道计生办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

6、 经法院判决所租住房屋被收回者,需复印法院判决书;

7、 有关的其它资料或证明。

注:以上送审材料复印件根据档案部门要求均需用B5纸复印(182×257mm),一版纸上只能印同一类型的证件(如全部为身份证)。

四、说明:

1、经资格审核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取得《购房资格证明》, 《购房资格证明》有效期为两年,在此期间申请购房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