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屋产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6:47:27
我爸跟后妈1999年结的婚,婚后买了套房子,2008年我爸爸去世了,房产证上是我爸爸的名字,房子一直都是我爸爸供的,,后妈一直以来都没工作!现在后妈说让我把房屋产权转到她名下,只能给我1/4的钱,这样合理吗?
如果我坚持不过户可以吗??还有的是我现在在这个房子有居住权吗??我户口在这!

你后妈应该是咨询过法律专业人士的,他的说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即便是到法院起诉,也是这个结果。

房子是你爸和你后妈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你后妈没有工作。

但是仍可享有一半,另一半是你父亲的份额,属于遗产。

你后妈和你本人是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你父亲去世没有遗嘱的前提下,

你父亲的的这一半房屋所有权应当由你和你后妈共享,

也就是你后妈所说的,你能得到这个房屋的四分之一的价值。

完全合理、合法。

不论夫妻双方谁主要出去赚钱,只要夫妻关系存在,任何一方的全部合法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尽管房子的钱主要由父亲出,房子仍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各占50%。

父亲去世后,他的那50%作为遗产由你和母亲平均分配,各拿25%。

以上这些都是在《婚姻法》、《继承法》当中有明文规定的。

合理的,因为不管你后妈有没有还贷房子是他们婚后买的就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各占一半,你父亲去世,你和你后妈同时第一继承人,共同继承属于他的那一半,如果你爷爷奶奶不在了,那你应得的的确是四分之一,如果在,你的爷爷奶奶也有份

表面上说是合理的,但是,婚后,你爸用的是婚后财产买的房子还是用婚前财产买的房子,如果你爸是用婚前积攒的钱和婚后挣的钱购买的房子,那你爸所占的份额就多,你后妈给你四分之一的钱就不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