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报表附注,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0:27:28
请问高手:
我公司2007年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2008年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但是因为我公司小,涉及的会计科目也少,在会计核算上也没什么变化,只是,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应交的税费,在07年是分开几个科目做账,而08年是将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并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做账,应交的各项税费在“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还有,使用的报表是用新的会计报表。请问,在编写会计报表附注时,需要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这方面,作出说明吗?如果要,那应该怎么说明呢?万分感谢!

没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就不需要说明。

根据你的说法你所在的公司没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你不需要进行说明,但是如果发生了变更就必需描述变更前后的情况,以及变更造成的影响。如果是会计政策变更要进行追溯调整,如果是估计变更就详细描述去变更影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