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456医院商业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1:58:45
笔者的亲戚租用了济南456医院一处临街商业门头房。租期是一年一签,已经5年多了。门头房用途是饭店,5年来一直相安无事。今年来由于医院自己开发的商品住宅楼已经交付使用(就在医院北侧),由于住在里边的都是高层领导,所以对小区门口一殡葬服务处不满,影响领导们的情绪,所以建议他搬走。但是此殡葬服务处老板据说是天桥一霸,很少有人能惹。所以456医院不敢赶走他,只能在同一排商业房中给他调剂一处,这样的话就看重了我亲戚家的这饭店的位置了。因为我们已经在这里经营5年多了,虽然说租赁双方的协议是一年一签,但是作为我们来说已经经营5年了,相关的设备,人脉关系都比较熟了,我想我们应该有优先租赁权吧,再说了也不能为了不惹怒殡葬服务处而欺负我们饭店吧。
我想请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士给评价下,或者给支支招,到底咋办?
谢谢了

朋友,你把情况都描述的很清楚了,所以很遗憾,你的亲戚看来非走不可了
合同既然是一年一签,所以出租方可以拒绝续约的。

至于你所说的优先租赁权的问题,是没有用的。首先你的合同上写明了优先租赁这个条款了吗?即使是有这个条款,但是这个条款一般来说也是有条件的:如在相同条件下有限租赁,但是这个条件还不是房屋产权人说了算?

至于你所说的人脉关系,如果真的公关搞得很好,那么医院也就不会赶你们走了。

所以根据现在的情况,你们只能抱着一点死死不放手,就是医院是否主动提出解约,因为一般来说在合同里都会写明解约的赔偿条件的。但如果是到期把你们赶走,那就是很正常的合同终止,双方不会有任何的利益牵扯了,所以这件事你们应该赚不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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