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所得税,利润表本月数为负数,本年累计为正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1:00:09
12月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可是12月利润表利润总额本月数是负数,本年累计为正数,这样说是应该交企业所得税,可是,这样的话,单看12月利润表利润总额本月数是负数,那所得税一行,我还要写上这个季度应缴的所得税,感觉怪怪的,单看12月的话,利润总额是负的,下面还要填所得税,然后报表最后净利润也是负的,这总报表可以认为是对的吗?

大概的表是这样的:

项目 本月数 本年累计

利润总额 -10000 60000
所得税 15000 15000

净利润 -25000 45000

(其中本月数中的所得税是60000*25%)本月数是负的,本年累计数是正的,这种报表是不是正确的?所得税是不是用本年累计数中利润总额*25%?

如果某月利润表显示利润总额是正数要交所得税,但所得税一般属于季度预交,也有的地方按月预交。
  如果按季度预交所得税的,要在季度末计算提取、结转所得税。同时,损益表要按季度提取的所得税金额填写进去。
  如果按月预交所得税的,要在月末计算提取、结转所得税。同时,损益表要按月末提取的所得税金额填写进去。
  总之,损益表中的所得税是根据月末或季末提取的所得税填写的。

这个是正确的。

你本年的累计是正的,你在亏损的月份预提所得税的处理是正确的。

没有什么疑问。

可以计提*25%

所得税不是单看第4季度的,看累计数,计算所得税时也是看累计数。
同时,税务局所说的第一季度是指1-3月,第二季度是指1-6月,第三季度是指1-9,第四季度是指1-12月。

这样的报表是正确的。
所得税是看累计数,不是看10-12月,就是为了防止你们单位这样的情况发生,以免纳税不准确。

正确,本月数填当期数,累计数填全年,计税是以累计数算的,税率是25%。

我认为报表是正确的。出现这样的结果只能说你们的利润不够均衡,平时在进行一些帐务处理的时候应该多考虑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和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