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已经书面提出辞职,现用人单位不放,是否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7:39:09
我的合同由2008.08.01到2009.06.30,合同期未满,但现在已经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现用人单位以未招到人为理由扣留?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我将如何解决问题?请高人回答!诚谢!!

可以查一下劳动法吧.劳动保障网

属于违法。如果你有新的工作单位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工资办理离职,如果没找到新单位,最好和公司协商一下,再继续帮他们一把。不用搞得很僵。

提前30天以书面提出辞职,到30天他们如不安排人接工作,你就可以走了。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提前30天就可以。
你可以拿劳动合同法说事儿呀。
如果不放,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帮助你。

个人建议
如果你确定要离开这家公司,那么在你提出书面辞职30天后就可以离开公司了。与用人单位意见不同,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必要的话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