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人行道的路上除了车祸应该由谁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3:44:14
昨晚我爷爷在家旁边的路上被车给撞了,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出车祸的那条路上没有路灯,更别说红绿灯,连人行道都没有。打电话给我一位学法律的朋友,他说是司机不负全责。但是明明是司机撞了人啊,这条路上也没有给行人走的人行道,旁边的一所中学和这里的居民出入都得走在行车道上。而且那车是从背后撞上的,当我爷爷转过头去看时,右脑就撞在了司机前面的挡风玻璃上了,挡风玻璃碎了,但是没掉下来。能把挡风玻璃撞碎,可见当时司机的车速并不慢;况且还是撞在驾驶座前面的挡风玻璃,司机就算不长眼睛也不可能撞到这里啊,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当时司机并没在右边的行车道上。后来司机被交警带走了,现在问题来了。我不知道那司机跟交警的交情到底有多深,现在交警的意思是行人可能要负全责。早上医院里说要交一万块押金,我家里要那司机出五千,那司机不肯了。昨晚大家还对他客客气气的,他也识相的拿了一千五让我爷爷先住院。但是现在医院检查起来老人家的身体不是很好,他的头部在被车的挡风玻璃撞了之后又砸到地上,左脚已经打了石膏,今天脸部都肿起来了。当时他的脸和地面发生了挂擦才会导致脸部血肿的,左脚也是被车撞后惯性撞到地上伤到的。这足以证明当时那司机的车速有多快。那个司机在车祸发生后趁着没人把车倒回右边的行车道上了,但是刚好被楼下小店的阿婆看到。交警来了之后,只按照那辆车移动之后的位置测量,这样明显不利于受害者责任的判定。今天交警又说可能要让受害者负全责,我想知道在交通法里有没有这样的说法?这司机该负多少的责任?
请各位懂交通法的哥哥姐姐叔叔阿姨们帮我看看,这里是车祸现场的照片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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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位提供的信息现在可以认定是司机超速和做伪证,无论哪一条那司机都是全责。就看关系了,他已经在交警里找了人,没办法,但是至少法律上我们是有理的。

从刹车印推算车速的方法,现在已经不用了。除非司机承认超速。
从受伤程度推测车速,过去、现在都不用,只是你个人的意见。

测量刹车印的目的主要是确认事故发生的位置。
从而确定机动车是否在机动车道上正确行使。

然后,如果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行人负主要责任。如果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而司机未注意则司机负主要责任。

另外,还要看如果行人闯入高速公路或者有隔离设施的公路那行人要负完全责任。

还有,500米内有人行横道而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也要加重行人的事故责任。

总之: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事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则按过错大小分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1条的规定)

赔偿方面:

首先是交强险赔偿1万元内,不足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来赔偿。机动车一方无责的赔偿10%(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的规定)

事故处理方面:

1、交警10天内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要做鉴定1个月内。

2、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意见,3天内提出复核。否则视为同意,无论你签不签字。

3、赔偿金额双方协商,谈妥后一起去交警那签个《调解书》就可以上保险公司理赔了。
也可以双方共同申请交警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民事起诉。前提是必须治疗终结后,否则不能调解,也不能起诉,因为赔偿标的仍无法确定。

请您记住,一定要把那个阿婆的话在第一时间录音录下来,这是证据驾驶员改变现场就是全责,不管他有多大的关系都没用,你有证人证据,交警说了也不算,同时象你说的情况是叫混合道路,驾驶员在这种路上行驶是有规定的,希望你的学法律的朋友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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