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和中级法院有什么区别?各受理哪种案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21:14:34
例如:某某抢劫案之所以在高级法院审理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不在中级法院?

级别不同,涉及到级别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行政诉讼法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呵呵,老兄,该好好补充一下法律基础知识了.
最高法院全国就北京一个.
高级法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都有一个.
中级法院是在各个地级市设立的.各个县(县级行政区域)里都有基层人民法院.
一般的抢劫案件,较轻的都会在基层法院审理.较重的,可能判无期或者死刑的,会在中级法院审理.但是很少会在省高级法院审理(除非在全省影响重大).
如有疑问请发信haizi8089@163.com
我们再探讨.

级别不同,涉及到级别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