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庭提供伪证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7:29:58
甲方强行占用他人财物(被告),又从某调解单位开出一份违背事实的证明向法庭提供伪证,然而又把原告反诉,乙方也在同一单位取得了真实情况的证明.请问甲方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除了承担在这个本案中的罪名外,还承担诬陷罪,或者是侵犯公民名誉权

  对于伪证人民法院可以进行罚款,司法拘留,严重的有可能涉嫌伪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
  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
  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属于妨碍司法公证,要看法官如何处理甲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