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辞职报告单方解除30日后没有离开公司的辞职报告是否还可以生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9:48:03
在杭州辞职报告单方解除30日后没有离开公司的辞职报告是否还可以生效?这家公司在杭州,在9月份填写的辞职信。那有点不想在这家公司做,就在上面随便写了一个理由,回家结婚。30天后来没有批,我也就没有离开公司,可到了12月20几号时突然让我离开公司。我的劳动合同是到11月10日到期。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方是否需要给我劳动赔偿?

公司没批你辞职信你也没离开,可视为双方搭成一致继续履行合同。
11月10日合同到期时,公司未通知你续签还是终止合同,你仍旧工作,视为续签。
12月20日公司提出让你离开,并未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应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和相应经济补偿。

1、辞职信递交给公司30日后,你与公司未办理离职手续,且实际上班,可以视为双方已撤销原辞职申请,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2、11月10日后,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未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按工作年限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3、11月10日至12月10号,你们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应自12月10号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至公司要求你离职的时间。
综上,如何你选择离开公司的话,法律上可以获得相应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