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12:00:15
我想请问一下:我一家子都是法盲。我家的住宅用地约50平方被国家征收修成柏油路,政府说用地上没有建筑物(包括住宅用地)不给一分钱补偿。而且强行施工。我想请问一下我应该拿起什么法律武器得到补偿。事也过九年,现在是否还有法律效力。跪求法律知识份子。

听政府的吧,政府说的是对的,没有地上建筑物是没有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土地是国有的,公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你说的所谓补偿,叫做拆迁补偿,没有拆,何来迁?更谈不到补偿的。

你总不能和政府解释,你们一家都住在露天地上吧?

即便你不服气,现在过了9年,早已超过诉讼实效,往那里打官司也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