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人我这样情况该该怎么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5:33:59
我是08年7月24号(拖人)进去公司面试的当时说试用期一个月.结果我干到11月10号才转正签劳动合同。没有转正以前这几个月一直都没有工资的.从08年11月10号到现在09年1月13号解除劳动合同。转正2个半月,发了2个月的工资还欠我半个月的工资。现在被裁公司该如何补偿?
补充我们公司是装饰公司(做家装)我是一名设计师。我们员工进公司都不给员工上保险、提都不提。是不是我们这行业没有保险啊?

以实际的工作时间计算,应该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

朋友,试用期必须给工资,你应该获得:

1、未签劳动合同前双倍的工资
2、上班开始到现在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3、后半个月工资!
4、公司裁掉你的赔偿金按一个月工资算

申请劳动仲裁!

一、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二、支付从入职日到离职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三、补发2008/9月每月双倍的工资。

你正式上班工作那么起,到08年11月10号,中间有N个月,你可以得到2N-1个月的工资,也就是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非正当裁员,公司应该支付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2的赔偿金,再加上提前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欠你的工资你可以要求支付,并要求所欠工资额外25%的赔偿金。

提起仲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