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和租赁土地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0:44:27
湖南省常德市柳叶湖渔场因经营不善(大约有一百多个鱼塘),现被破产买断,以前是鱼塘承包制度,今年准备实行改制,每户发了一个租赁合同(3年年限)。
签租赁合同之后,3年后经营权是不是就要归还给政府(我们靠鱼塘生存三十几年了,以后应该怎样安置?)
到底农村的承包和租赁土地有什么区别?
土体以前是从政府那承包过来的,柳叶湖渔场属于国有企业。

办理一个土地他项证书。明确土地面积,用途。
如果租赁期(三年)满了后,又不给续期,是不是我们就要搬家了。土地还可以继续使用么? 青苗
谢谢· 青苗补偿针对与承包合同和租赁合同有没有区别?承包合同的青苗补偿费用会不会多一些?

土地承包是用益物权 租赁是债权
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

  一是对象不同。

  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是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同。

  承包经营者完不成任务时,只是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如适当扣发工资和奖金等;租赁经营者则实行财产担保。承租人必须出具与租赁财产成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或者是要由具有相同财产可资担保的保证人等。在权益、风险、动力等方面都要比承包经营高。

  四是企业留利的归属不同。

  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由税后利润形成的新增资产仍属企业,而不属于承包经营者个人;租赁经营的承租者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资产增值部分则全部或者部分地为承租者所有。

这可跟他权证没关系,
你首先要知道,你是从谁的手中租赁过来的,(政府还是渔场)
如果你肯定是政府,他会和你签合同,以此来保证你的权益,(关于租赁还是承包只是个名称的变化)
不过我估计是:你们的当地进行改革,政府把一些物业给了某些公司(或是成立,精简机构),你再和那个物业公司签订协议。
青苗补偿只是对你损失的法定补偿,承包与租赁没有太大的区别

应该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租赁期满可以续期。应该办理一个土地他项证书。明确土地面积,用途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