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引发的官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7:10:20
我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学生,08年9月份去找工作时被一个人骗了,而让另外一个人遭到了经济损失,遭损失的人就强迫我写了借条,借条上写了我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是那个人打电话查的,写了借条后那个人就把我放了,之后我马上报警,作了笔录,但是警方没有调查,现在那个人到法院起诉我,但是我没有证据证明他强迫我的。我现在是公务员试用期,涉及到以后的转正问题,请问大家,这个官司我应不应该打,会不会对我的转正造成不好的影响。

这种情况下些的借条是无效的,但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你要向法院证明这个是对方强迫的情况下写的。没有证人,也可以采用类似录音方面的证据材料。随然打这场官司不会对你的公务员的身份有法律上的影响,但是或多或少社会的舆论压力还是有的。最好和这个人再协商一下会比较好。而且向法院起诉,证据方面以及时间都有些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