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承包一家的打井的活,雇了两人,井上的人一不小心把石头弄下去了,井下的人造成重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8:47:02
请问老板在这件事情上有责任吗?
我想知道这些医药费应该怎么分配?大家都不容易,老板家里也不富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身损害赔偿条例中规定:雇主对雇员在从事雇佣的工作中对他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雇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由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雇主永远承担责任,但有两种情形:一是雇员从事雇佣的工作,雇主责无旁贷地承担责任;二是雇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雇主承担了责任后,可向雇员进行追偿。
所以老板是有责任的,是连带责任。打个比方:就是如果要付100%的赔偿金的话。老板要付25%。但是具体的数字是要由法院裁定的。除非你能找出证据是因为井上的员工不听老板的劝告,执意违章操作。这样老板付的会更少点。最好向律师请教一下。
老板钱是一定要出的。还有个办法就是:老板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井上的个员工,违规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导致不能按时完工,让他赔偿误工损失。这样老板出的钱也就等于要回来了。而且诉讼费是由败诉的负担的。
这样下来就等于老板没付钱,但是要耽误不少时间。两种方法请慎重考虑。

这得看捞上来没有,没捞上来就好办了,坑一平说位置不对打着硬土了,再去别处挖,这次让剩下的人下去挖,老板在上面准备好石头

根据目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这件事情看老板怎么处理 如果处于人道了解~ 自己出钱给人看病~ 如果老板执意要用法律来解决。
但是着时候又出了劳动法~ 我估计没合同~~老板会惨的 嘎嘎~~

老板没有安排安全措施,基本上老板要出全部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