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收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8:26:04
以前农村计划生育,给不起钱就扒房子拿东西,做为一个村里的政府人员,人资格拿东西扒房子吗,现在中国实行建设新农村,这无疑是要让农村的人们过上好日子,在我们村修水泥路,听说是国家给一部分钱,家民要出一部分钱,;请问,200元一个人人头,也就是在我们这个村每个家庭要出1000元左右的修路费,难道这是给我们农村人民减负吗?

1.公家公务员法规定,最低一级的公务员是乡一级的,村里的管理者不属于公务员,也就是你说的政府人员。

2.《宪法》规定,保护人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如果他们不是法院下达强制执行后做的,那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起诉他们。

3.对于修路的事情。不管是哪一级政府都没有权利强制民众“集资”,“集资”是基于志愿的,也就是,想交就交,不想交就不交,交多交少随自己。可以提出行政诉讼,要求他们撤销收费的行为。

希望能帮到你罗

修路花钱,属于自愿行为,如果村里硬性规定每家200元,这就属于乱摊派,乱收费,你完全可以拒付!并向上级反映!有的县政府设有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你可以去问问。

这种钱应属于自愿,拿多少根据自己意愿

自古以来,老百姓都是被压迫的对象,
就算在不服,我们又能怎样呢???
什么狗屁法律,那些全是给有钱人开的绿灯
我们能做的就是忍,还有就是尽可能的赚更多的钱

你说的问题是政府部门人员转换职能的问题,以前以管理为主,现在以服务为主,你所说的现象我们这也有,也就是村村通修路,我们这是修1公里水泥路上级给资金是12万元,所修乡村自筹配套资金5万元,现在村级只是仅有少量办公费用,没有能力,只有在征求大多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群众自愿筹资修建,但不能强求!